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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水质检测业务承包项目
发布人:
柳钢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2-12 16:20:57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水质检测业务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QT20241204008
1.竞价项目名称:2025年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水质检测业务。 2.合同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年度评价制。3. 项目地点:广西钢铁厂区内及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生产区域等。 4. 竞价内容及要求: 报价方承接采购方检测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进行取样,根据采购方要求的的指定样品按指定方法标准进行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 5.竞价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如下: 5.1 成交方根据采购方样品检测需求提供两套采样瓶,便于交接收取样品。 5.2成交方负责根据采购方需求派遣人员在约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收取样品。要求取收样品人员相对固定。 5.3成交方需准备并提供规范的交接单。 5.4成交方需在接样后80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样品交接时间以成交方接样人员和采购方现场人员签订的样品交接单为准。 5.5样品数量在1-8个样品之间,需按照样品交接时间计算48小时内出具检测数据给予采购方。送样数量在9-20个样品之间,成交方需在48小时内出具部分检测数据给予采购方,其余报告按照交接单时间计算的72小时内出具报告,送样数量超过20个时,成交方需在48小时内出具部分检测数据给予采购方,其余报告按照交接单时间计算每隔24小时时间应出具部分数据,以出具每24小时至少8个样品检测数据报告为期限,未能按照要求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给予采购方的,每逾期4小时考核当批次样品检测费用1000元,逾期8小时考核当批次样品检测费用2000元,以此类推,超过24小时的,采购方可以解除合同,成交方并赔偿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原产生的检测费用不予支付。检测项目五日生化需氧量因需要培养5天,出具数据不在上述要求内,但须在样品检测结束后出具报告。 5.6成交方接样人员在进出采购方厂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5.7具体检测内容及次数以采购方实际生产所需为准,如有超出合同的检测费用以签订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结算。6.报价方需提供与相关的检测业绩合同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请发送至环保公司邮箱:gxlghb@163.com,联系人:杜晓宁,联系电话:0772-2596270、13788123020) 7.竞价要求:报价方应具有真实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及报价方应具有真实合法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检测项目经营资质。 8.报价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竞价还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9.报价方需在竞价前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竞价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对公存入采购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竞价保证金”字样,并在竞价截止日前向采购方提供竞价保证金交付证明,现金存款的还需要到采购方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如未交纳竞价保证金,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竞价文件)。竞价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后45个工作日内退回报价方,成交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须在24小时内向采购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合同结束后三个月,无异议后退还该业务的合同保证金。 10.竞价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117号,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门岗室旁指定竞价箱内,联系人:杜晓宁 电话:0772-2596270 13788123020。 11.答疑时间:收到竞价文件后请自行联系答疑人,统一另行通知答疑时间和地点。联系人:陈勇拓 电话13659666576。 12.竞价截止日期以柳钢电子采招平台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